大學生家教現象研究(五)
二、我國大學生家教事業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做出改進
大學生出聘家庭教師 ,是一項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有益活動,它集服務社會 、實踐鍛煉、勤工助學為一體,符合大學的培養目標和改革方向,學校應支持這項活動。面對大學生家教活動中存在的弊端 ,我們應切實加強對家教活動中的系統管理。根據社會實踐活動要以“做貢獻、受教育、長才干”的指導思想,以及勤工助學活動要符合學校培養目標,利用課余時間并要加強管理和指導的總體要求,根據實際 ,就家教活動的發展方向提出如下原則構想。
(一)加強大學生社團的作用,形成自我管理
目前,家教活動中明顯地出現“兩主動”現象,即一是大學生主動向社會“推銷 ”自己 ,他們經常在街頭巷尾張貼廣告,或掛牌尋找家教服務對象 。二是許多社會中介組織以盈利為目的,主動參與家教活動,向中小學生家長及大學生收取介紹費,為雙方牽線搭橋。這種家教活動中的“兩主動 ”現象 ,雖然使家教活動不斷升溫 ,但家教過程 中存在的弊端不僅難以克服,而且愈演愈烈。
要成立家教管理與服務組織,牢牢把握家教管理的主動權,使家教這項既利于學生又有益于社會的活動健康開展。而大學生社團組織正是部分同學在共同的興趣、愛好基礎上自發組織起來的,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的校園業余團體。高校可以通過大學生社團,建立大學生家教服務中心。這樣的服務中心主要有兩個服務對象:一是可以為在校的大學生提供家教信息,二是面對需要家教的學生和家長,可以為他們提供值得信賴的優質大學生家教,并針對學生學習和家庭教育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協助解決。此外,大學生社團還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在大學校園里組織大學生進行關于家教方式方法的講演和討論,針對家庭教育現狀及存在問題召開宣講會或義務教育培訓,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幫助和指導。大學生社團開展這些活動,不僅可以極大地活躍校園文化和生活,也能夠為大學生帶來一定的收益,緩解經濟壓力,還可以成為大學各社團的重要經濟來源,方便其順利開展各項活動。
(二)以義務家教活動為載體 ,深入開展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理性思考。
1999年以后我國實行的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是高等學校引用社會力量參與學校建設和學生服務的成功嘗試。各高校后勤公司的建立,證明將高校部分服務體系進行社會化是可能的,也是大勢所趨。社會上一些大學生家教服務部門已經成功運行了許多年,也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現在很多中小學的家長學校辦得很好,使家長明確了教育目的,掌握了一定的科學教育方法。而大學作為文化、教育資源豐富的高等學府,為中小學家長和社會服務的實踐還有待增多。
1、牢記活動宗旨 ,明確活動的現實意義。
大學生要牢記義務家教活動“ 知識獻社會 ,愛心獻他人 ”這一活動宗旨,急廣大貧困家庭之所急,憂廣大貧困家庭之所憂,切實解決廣大貧困家庭子女學習輔導的實際困難;要明確義務家教活動對于學生積極成才、實踐成才的現實意義,增強學生參與活動的主動性和責任感。
2、開拓創新,積極探索適合不同層次受輔學生所需的家教模式。
長期深入開展義務家教活動,我們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和不定期舉辦家長、學生座談會,切實掌握家教開展過程中的真實情況,制定有針對性和有效性的策略,不斷促進義務家教活動的良性發展。繼續搞好現有的家教模式,滿足長期受輔學生的需要;根據家長、“老師 ”提出的建議,積極開拓創新,探索集中輔導、特長輔導等家教形式,急家長之所急,想家長之所想,力爭形成因人而異、 因材施教的義務家教活動新局面。
(三)家長應樹立科學的、具有發展眼光的成才觀,應慎重選擇家教老師
家長應自覺地樹立科學的 具有發展眼光的成才觀,從“唯分至上”的舊有腦筋中擺脫出來,針對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制訂合理的“發展規劃”不要盲目地請家教,如果確實因自己工作忙,無暇顧及孩子的學習,且又確實需要請家教的話,應慎重選擇輔導教師。
(四)相關部門對大學生家教應實施系統管理
有學者提出,面對大學生家教活動中存在的弊端,應切實加強對家教活動中的系統管理。“監管機制的構建”,“構建將家教納入教育實習規劃的管理模式”,“ 簽定合同,以供管理”。
上述大學生家教的系統管理,就是要整合大學生家教活動現存的組織和結構,建立管理和運行的規則和制度,規范大學生家教活動,促進其健康有序的發展。這種思路十分符合大學生家教的發展規律,對大學生家教的管理有著積極的參考和借鑒意義。
具體說來,應該成立專門的管理部門,系統規范和管理大學生家教活動,對大學生家教的供求雙方進行身份認證和信譽安全等方面的信息核實,指導他們簽訂合同,并建立大學生家教教學質量的監督和評價機制,監督和指導大學生家教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切實保護大學生家教供求雙方的切實利益:還要針對大學生家教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進行有效的干預和指導,為大學生家教活動的供求雙方服務。